中國時報  2012.01.09  本報訊

 

 

     有位曾在國營事業擔任高級主管的親戚,退休已久,閒來無事,做了首打油詩:「人生七十古來稀,如今八十不稀奇,年逾九旬勉稱老,非過百齡不歸西。」雖然自嘲並以嘲人,但描寫今日台灣的高齡化社會,頗足發人深思。

     大陸有個網站,引我國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說,國際上以老年人口從百分之七,增加到百分之十四所需年數,代表社會老化的速度。法國經歷了一百十五年,瑞典費了八十五年;美國估需七十三年,而台灣因為醫藥發達,衛生保健制度良好,只需要二十四年,僅次於日本。

     到去年六月底為止,台灣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已超過百分之十一。經建會估計,六年後老年人口將超過百分之十四。到民國一百十四年時,老人將超過百分之二十。換句話說,那時每五個人中就有一位老人。

     是什麼原因使我國人口老化速度變得這麼快呢?其一,是二戰後的嬰兒潮,如今都變成祖父母級,不再生兒育女了。其二,是隨著近年生育率急速下滑,年輕人要享受,又看見教養子女費用不斷攀高,不願被小孩拖累,所造成的現象。

     社會學所謂「扶老比」,指十五歲到六十四歲之間具備生產力的人口,相對於六十五歲以上的退休人口的比率。在台灣,去年還是七比一;十年後將降為四比一;民國一百十四年只剩二比一,真正進入「超高齡社會」。

     這些數字代表什麼意義?簡言之,到那時候,每兩個未滿六十五歲的人,不論男女,就要負擔另一個人的生活。即使你家中並無父母在堂,政府也要從你繳納的稅負裡,拿錢出來養第三個你不認識的人。這是國民應盡的義務,無可爭辯,也無從迴避。

     早在民國六十九年元月,立法院就通過了「老人福利法」。三十三年來曾五次修正,最後一次是三年前的十一月。該法全文共五十九條,開宗明義第一條就闡明,制定該法目的是「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,安定老人生活,保障老人權益,增進老人福利」

     依照該法規定,主管老人福利的機關,在中央為內政部,在地方為縣市政府。但該法第三條又把所有應辦事項,分別劃給衛生、教育、勞工、建設、工務、住宅、交通、保險、信託、警政和其它機關。真應了英文諺語所謂「廚子太多,只會煮壞一鍋粥」。任何稍有常識的台灣人都知道,主管機構越多的事,越是沒人真正負責

     北歐四國以社會福利制度良好,早已成為世界其餘國家的表率。尤以挪威最為著名。半年前《中國青年報》刊載過一篇報導,該報記者描繪他參觀一家名叫「洛倫森林」的老人護理院,發現院中雖只一百四十二位老人,工作人員的人數與之幾乎相等,也就是一對一之比。工作人員中還有心理醫師、音樂理療師和牧師。

     相形之下、台灣一部分的所謂養老院或老人中心,實況又如何呢?

 

有位幾十年的老友,對國家曾有極大貢獻。幾年前因子女都在國外,孤身一人,又加行動不便,無法料理生活,住進一家所謂「老人中心」。我去探望他,發現一間大統艙內,睡了二十幾位老人。既無活動空間,床位與床位中間只能容一人勉強轉身,連一張椅子都放不下。訪賓無處可坐,只好與朋友並肩,坐在他的床上,談了廿分鐘後,不得不告辭。回家路上,激動得幾乎落淚,心情許久才得平息。

 

     自從有了「長庚養生文化村」等高水準的老人院後,這項缺陷總算彌補了。但每月一兩萬元的費用,另需自負膳食、水電乃至雇傭等等開支,並需預繳一年費用的保證金,不是普通人所能負擔。退休的中下級公務員望而卻步,一般老百姓更不在話下。

 

     相形之下,國外的老人福利辦得又如何呢?

 

     我們有個親戚,女性,今年八十九歲,住在紐約市皇后區。她從來就沒有錢,該區的老人福利社,每天早晨派車到她家,接她到福利社和其餘老人共同學電腦,打毛衣,上英文課,看電視,甚至組團到附近的風景名勝旅遊。

 

     美國照顧老人制度如此完善,反觀台灣,能不汗顏?我國雖有老人福利法,徒法不足以自行。但願政府所有部門趕快學習他國照顧老人的制度,迎頭趕上,才符合民眾需求與三民主義的精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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